律师随笔
发布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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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结算仍应付款

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结算仍应付款问题分析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因不具备资质导致合同无效,是否就意味着工程款“打水漂”?本文以(2024)桂0105民初4088号判决书为样本,剖析“合同无效但结算确认仍应付款”的裁判规则,为施工企业和实际施工人提供一份可操作的维权清单。

一、争议焦点与判决要旨

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某甲公司签订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对案涉项目消防工程进行施工。原告完成3#综合楼预埋管工程后,双方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建房款支付补充协议》等文件,确认了工程款数额。后被告未支付工程款,也未按约交付抵扣工程款的房屋,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抗辩的核心是:工程未完成、竣工图未审核、工程量未核实,且“合同里下浮的15%没有在本案中扣除”。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全部工程款441825.12元,并支付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这说明什么?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承包人无法获得工程款,关键在于结算确认是否清楚。

二、合同效力:无资质承包导致合同无效

法院首先明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案中原告系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的自然人,属于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施工。因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南宁市江南区XX三产业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及《南宁市江南区XX三产业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属于无效合同。

也就是说,无资质自然人承包工程,合同当然无效。这一点是本案的基础。但合同无效之后,并不等于结算文件也无效。

三、结算效力:合同无效不影响工程款结算确认

这是本案最值得关注的部分。法院引用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具体到本案,法院认为:

现原告虽未举证证明案涉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但考虑到原告确实为工程采购了材料及施工所付出的劳务已经物化在建设工程中,结合案涉工程已于2021年8月10日经原告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确认,双方已对案涉工程进行了结算,确认了原告施工的工程价款数额,且根据原告提交的《XX合作建房合同》及《建房款支付补充协议》,均可认定原告已履行了对案涉工程进行施工的义务,并已经双方进行了结算。

因此,即使没有竣工验收,只要双方已经通过结算确认了工程款数额,承包人就可以依据结算结果主张工程款。

四、被告抗辩为何未被采纳?

被告以“工程未完成、竣工图未审核、工程量未审核、下浮15%未扣除”四个理由拒付。法院的回应很有针对性:

被告辩称……与双方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内载明的结算内容不符,原被告双方在结算中并未要求对工程总价款下浮15%进行扣除,视为双方已对该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且从此后因被告不能支付工程款,而与原告签订以房抵扣工程款的行为,可以认定本案工程款已经过双方进行结算,并已达到支付的条件。

这一段的实务意义在于:结算文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载体。一旦在结算文件上签字盖章,后来再以“工程量没核实”“下浮没扣”为由翻悔,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五、给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实务方法与步骤

结合本案裁判逻辑,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按以下五步走:

  1. 保存施工与交付的原始证据。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现场照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签字文件等,都要完整保存。本案原告能胜诉,关键不在于合同本身,而在于施工痕迹和结算确认文件。

  2. 停工或完工后主动要求结算。无论合同是否有效,都要尽快与发包方对账,签订书面的结算确认文件。哪怕是《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结算单》《补充协议》都行,只要能体现工程量、单价和总价。

  3. 不轻信“以房抵债”而放弃债权凭证。本案双方曾签订《合作建房合同》和《建房款支付补充协议》,用房屋冲抵工程款。但这种以物抵债协议不等于债务消失,尤其要确认抵债金额、房屋信息、交付时间,并保留原债权依据。若对方不交房,仍可要求支付工程款。

  4. 准确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无效但结算有效,发包方逾期付款,承包方可按LPR主张利息。本案法院明确了工程款本金432988.62元自2021年9月10日起按年利率3.85%计息;质量保修金8836.50元自2022年8月17日起按年利率3.65%计息。

  5. 善用合同约定的维权费用条款。合同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益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本案法院据此支持了律师费18000元和保全保险费824元。在起诉时,应一并列明这些项目。

六、延展:合同无效时代的风险与应对

本案判决给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一个清晰信号:合同无效不是发包方“赖账”的护身符。承包人的实际投入和结算确认,仍然是债权保护的基石。反过来,发包方也应认识到,与其事后以合同无效为由拖延,不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做好工程量确认,否则不仅要支付工程款,还要承担利息和诉讼成本。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工程款追讨难题,建议先系统梳理施工记录和结算文件,再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行动才能锁定胜机。

作者:陈干新,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4)桂0105民初40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