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发布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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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执行和解后未履行?恢复执行要点与风险解析

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是否意味着“一了百了”?若被执行人未按约履行,申请执行人还有哪些救济途径?本文结合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剖析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与恢复执行的关键要点,为债权人提供实务操作指引。

一、案件背景与执行和解的达成

本案为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支行与被执行人某制药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包括借款本金54481.91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受理费、公告费、律师费、执行费。执行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于2019年11月11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30日前分期偿还全部债务。

执行裁定书载明和解协议具体内容:“一、被执行人某制药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借款本金54481.91元及利息……上述款项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二、案件执行费854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汇入本院执行款专户;三、如被执行人不能如期偿还本案债务,法院将按照原判决强制执行,并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

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裁定终结本案执行。

二、争议焦点:执行和解后终结执行,债权人如何保障权益?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若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债权人能否恢复执行?是否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如何避免因“终结执行”而丧失救济?

三、实务要点与操作步骤

1. 理解“终结执行”与“恢复执行”的法律逻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可裁定终结执行。本案中,法院基于执行和解及申请执行人同意,依法终结执行。但裁定书明确提示:“终结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关键点:终结执行不等于债权消灭,而是程序暂时停止。一旦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2. 恢复执行的申请条件与步骤

步骤一:固定违约证据。 债权人需书面记载被执行人未按期足额还款的事实,保留银行转账记录、催收通知等证据。

步骤二:提交书面申请。 向原执行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附上执行和解协议、违约证明、原判决书复印件等材料。

步骤三:法院审查立案。 法院核实被执行人确实未履行和解协议后,将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并可加大执行力度。

法律依据:裁定书明确“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意味着即使超过原两年申请执行时效,只要基于和解协议未履行,仍可申请恢复。但需注意,和解协议本身可能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若涉及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仍应尽早主张。

3. 注意查封财产的续封风险

裁定书特别警示:“对尚在查封期间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期限届满后,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间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承担相应财产损失的风险或其他法律责任。”

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在查封到期前7日内主动提交续封申请,防止财产被转移或处置。可设置日历提醒,或委托律师跟进时间节点。

4. 和解协议内容务必明确具体

本案和解协议对利息计算方法、支付期限、账户等均作详细约定,为后续恢复执行提供了清晰标准。若协议模糊,如仅写“分期还款”而无具体金额和期限,则违约认定易起争议。债权人应确保协议包含:还款总额、各期金额、支付日期、支付账户、违约责任(如恢复执行条件)等要素。

四、延伸与建议:执行和解的最佳实践

执行和解是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既能给债务人缓冲期,又能降低执行成本。但债权人需注意两点:一是和解不等于放弃,务必保留协议原件和履行凭证;二是若债务人在和解期间转移财产,应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并申请财产保全。此外,若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后违约,恢复执行时已履行部分可冲抵债务,但原判决确定的利息、罚息应计算至实际清偿日。

对于债务人而言,执行和解也是避免强制措施(如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机会。一旦达成协议,应严格守信,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强制执行。

尾记:本案例提醒所有合同纠纷当事人,执行阶段的法律程序环环相扣,只有善用规则、及时行动,才能将判决书上的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

作者:陈干新,广西博美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19)桂0109执753号之一